一位老法官退休前给年轻法官的十五条赠言
二十多年前,他调入法院,成了一名法官,时代变迁,在审判一线办案无数;现如今,他放下法槌,脱下法袍,告别审判台。退休前,他给年轻法官留下了这15句话:
1.对案件不发表个人观点,尤其是显示身份的场合。未走完法律程序、或未进入法律程序的案子,无论是身边人说的,还是道听途说的,都要管住嘴。没见过案件全部证据,没有听全双方观点,轻易下结论都是不负责任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必须经过法律程序认定评判,才是法律人应有的态度,自己才能走的更稳当一点。
2.断案要有一颗超脱原被告、无善无恶的心。不因对方无礼而恼怒,不因对方谄媚而高兴,不因请托而存心整治,不因同情而屈情宽容,更不能因自己事务烦冗而草率结案。只有心态平稳,以旁观者的心态审视案情,才能保证办案指导思想接近双方接受观点和敢于公开接受大众价值评判。
3.宴无好宴,有人请客吃饭一定要慎重。天下没有免费的宴请,你可能觉得就是一顿饭的钱,但在当事人眼里或在请托人的口里,可能就是十顿饭的价值、一个案件的输赢。久不联系的同事或朋友叫你吃饭,八成是你手头有他关心的案件,要借机说情。这样的饭局最好别去,风险极大!
4.跟当事人、包括律师交涉接触一定要谨言慎行!不要轻易地表露自己对人或案件的有关情绪和倾向,见面的话在院里就尽量安排在有监控的法庭或者调解室;如果是外出送达或者调查,也要尽量安排在他人在场或有监控的地方进行交谈。
5. 当事人给你打电话直呼你名字,八成是在录音!接当事人电话要么能听得出对方有没有在录音,要么不要在电话里谈案情,尤其是案件倾向性态度。当事人给你打电话,如果突然直呼你的名字,八成已经给你录音,要注意措辞,或者干脆不要和他在电话里说事情。
6、越是别人口中简单的案件,越要谨慎对待!一个案件,表面上证据充分,但当事人通过各种关系找你,或者想法给你好处表示的时候,这个案件八成不简单,内情或矛盾可能错综复杂,貌似有理的一方,反而可能会败诉。
7、明明是一眼就能看出胜负的案件,败诉的一方却可能成了常年上访告你的人。即使在法律角度看来是明显是一方会败诉的案子,也要充分保障诉讼权利,让败诉方把话说完,尽可能的阐明败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即使案子办的无比正确,办案过程中的程序瑕疵也会成为败诉的一方上访的理由。
8、法律文书上的细节瑕疵有时会惹上大麻烦。书记员尤其是新上岗的书记员草拟填写送达的传票、文书,一定要把关,错填漏发传票,遇到较真的当事人就是个麻烦;法律文书打印出来一定要再检查一遍,法律人明白文书中的笔误可能裁定补正,但到了败诉一方手里就是上访追责的力证。
9、对于案件中适用的法律一定要确认无误。庭审中,要按部就班有条不紊,法定程序绝对不能出错,现在的庭审全程将来都可能要接受公众评判;对外出具的法律文书引用及适用的法条一定要查看法条核实,切勿出现失效的法条或法条文不对案。
10、案件处理一定要掌控好当事人及旁听旁观人员的底细和情绪。庭审或外出调查执行遇到当事人或围观人员多且情绪不能控制的突发事件,一定要做好风险评估,首先保护好自己,挨揍甚至受伤了,一般是找不回来的。征迁或者其他集体诉讼案件,一定要叫上法警,全程进行视频记录。
11、案件处理结果自己必须有主见,不能依靠别人拿主意,诉讼中的事项不要自作主张,凡事多向领导请示汇报。拿不准的法律问题可以多请教别的法官,听听不同的思路和看法,涉及敏感、有可能案情激化的案件,及早向领导汇报备案,做好记录,小心使得万年船。
12、不可过分信赖领导,不要轻信关系。综观法官枉法裁判的案例,背后都有领导作证的影子,大多数领导是希望下属平安无事,但到了关键时刻,领导首先会自保的。领导对于具体案件的指示,一定要记录在案,即使领导不签字,总比万一领导拿你垫背时,你空口无凭的好。
13、无欲则刚,法官应当与世俗保持适当的距离。都是生活在社会上的人,人家与你交往,多少会冲着你是法官的面子,关系亲密之后难免会有工作上的案件过问,盛情难却自己就可能违纪违法;个人生活尽量不去娱乐场所,朋友聚会喝酒尽量选择安静的包间,避免给人以可乘之机。
14、法律人应该信仰法律,但也应该明白,法律并不是万能的。法律、司法只能在矛盾纠纷产生之后定纷止争,却不能防止矛盾纠纷产生和根除诱因。案件没有办完的哪一天,除非你退休或退职,黄泉路上无老少,命是自己和家人的,一定要经常多锻炼、放松心态,近几年法官猝死呈上升趋势。
15.中国的法治还是在路上,虽然法官手握掌人命运的权力,但自己的命运也实时掌握在别人手中,如今已然成为众矢之的的高危行业。具备随时离开的能力,防患于未然。如果因各种因素感到压力巨大,泯灭了初心,那就离开,随心而活,没准发展空间更大。
(内容灵感来自网友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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